亿万富翁被判抢劫罪
导读:
去年11月5日,快报报道身家过亿的富豪陈一,9年前曾因欠人赌债而犯下抢劫案。记者昨日获悉,陈一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刑。
今年37岁的陈一是上世纪90年代的大学生,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后就开始倒腾期货买卖。赚了“第一桶金”后,2002年,思想活络的他在浙江衢州老家承包了KTV和溜冰场,后迷上赌博输掉不少钱。2002年9月,陈一低价变卖歌厅和溜冰场,但仍欠下6万多元赌债。
10月19日凌晨,陈一伙同其他两人窜至常州市新北区,锁定东南花园小区一栋别墅实施抢劫,被小区保安发现后逃窜。后来,其他两人均被判刑,但陈一一直未归案。案发后,陈一卖掉老家的房子逃到上海,隐姓埋名做起了期货。随着操盘经验的积累,陈一研发炒期货软件,创办了期货公司,个人资产超过了3亿元。因有案在身,9年来,他从不用真实名字。
2009年5月,四川汶川大地震,陈一赶赴灾区捐款时,托人四处打听,寻找跟他年龄相仿、相貌相近的死者,花了2万多元,如愿买了一个失踪的贵州人“陈浩”的“身份”。由于当时还是用的第一代身份证,他找了假证贩子,贴上自己的照片,在当地办了一个“陈浩”假身份证,接着以“陈浩”的名义在浙江衢州买房落户,再次成了“名正言顺”的衢州人。
去年“清网行动”开始后,常州警方加大了对该起案件的侦破力度。追逃小组了解到,陈一的妻子在上海浦东医院刚生完二胎不久。民警在检查其住院病历时发现,家属一栏中的签字居然写了个“陈一”,被划掉后,下面又写了个“陈浩”。“陈一”两个字虽被划掉,但清晰可辨。10月25日晚,陈一落网。
近日,常州市新北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据陈一称,潜逃9年里,他心里一直不安,虽然有了钱,但是一直生活低调。他从来不敢坐飞机,甚至只要用到身份证的地方,他都很少去。实在没有办法了,他就借用公司员工的身份证。庭审中,陈一说道,“以前逃亡的时候顾不得想一下自己的前尘后世,尘埃落定之后想一想,怨不得别的,只恨自己年少轻狂!”
新北法院判决,陈一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后陈一不服判决,上诉后改判为缓刑。
(文中人物为化名)
现代快报记者 王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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