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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欲'视频'敲诈 '姐姐'巧设陷阱将其抓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18 19:24:50 人浏览

导读:

舞厅中相识的小“情人”因“姐姐”不借钱给她,随即多次发短信以将某开房视频给其老公看的方式进行敲诈勒索。近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一起敲诈勒索案,依法判处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
舞厅中相识的小“情人”因“姐姐”不借钱给她,随即多次发短信以将某开房视频给其老公看的方式进行敲诈勒索。近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一起敲诈勒索案,依法判处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今年3月,25岁的石某来到江阴市某舞厅放松,跳舞的时候搭识了陈某,二人在跳舞的过程中,聊的非常尽兴,几支舞跳下来,双方已经开始互生好感了。也就是从这天开始,二人关系迅速升温,交往越来越密切,还多次发生了性关系。

期间,石某为了好玩,还将二人的行为拍了视频。石某跟“姐姐”陈某提出借款人民币30000元做生意,谁想“姐姐”虽然口头答应给他,但却一直拖着不借,而且打这之后开始渐渐疏远他。石某心想你不仁,别怪我不义,心里渐渐产生了敲诈之念。便多次给陈某发短信,以“将二人在宾馆开户的视频给其老公看”等语言威胁手段,欲敲诈陈某人民币30000元。陈某实在受不了石某的纠缠,约石某到江阴市某菜馆与其见面商谈此事。石某便一个人来到了该菜馆,正准备给“姐姐”写张保证书时,突然被在此守候多时的陈某的外甥等人按在桌子上,并被扭送到公安机关。归案后,石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江阴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揭露隐私相威胁,迫使他人限期交出数额巨大的财物,其行为确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由于犯罪未遂,且结合石某当庭认罪的态度,决定予以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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