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侮辱应冷静 敲诈勒索法不容
导读:
2007年5月16日下午,李河跟踪妻子到了张家口市桥东区一座山上后,发现妻子正与一名男子拥抱接吻。为此,李河殴打男子一顿后,以举报宣扬男子的不正当男女关系为由索要10万元。当天,男子给了李河3万元。过了两天,李河又索要钱时,男子向公安机关报案。次日中午,李河应约前往男子处拿钱时,被公安干警当场抓获。事后,李河退出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胁迫手段强行向他人索要10万元(3万元既遂,7万元未遂),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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