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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香烟3400余箱偷逃税额2565万元 特大走私香烟团伙被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16 03:18:21 人浏览

导读:

中国法院网讯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法院依法召开公开宣判大会,对全国特大走私香烟集团案犯蔡建忠等15人进行公开宣判,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走私普通货物犯蔡建忠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刘春康等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法院依法召开公开宣判大会,对全国特大走私香烟集团案犯蔡建忠等15人进行公开宣判,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走私普通货物犯蔡建忠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刘春康等4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秦保堂等10人十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判决查获的走私香烟及用于走私货轮一艘予以没收。宣判大会后,遵照最高法院的命令,依法对蔡建忠执行了死刑。据悉,这在全国对走私香烟犯罪分子处以死刑还是很少有的。
1998年上半年,被告人蔡建忠等与徐志权、诸革(均在逃)等人以投入现金或占有一定空股的股份形式组成走私集团,专门在南县六塘乡张庄村的六塘河堤上租建了用于走私香烟的码头,在黄海海域多次成功实施走私香烟犯罪活动。被告人秦保堂等也先后参与了海上走私香烟活动。2000年10月底,该集团在湖北省武汉市私下购买了一艘原名为鄂云梦0021号货轮,并进行修理、改造,为专门用于海上走私香烟。同年12月9日,除被告人赵景泉未参加外,蔡建忠等十四名被告人及浙江籍搬运工用该轮在黄海海域开山岛附近走私香烟一次,获成功。
2000年12月21日晚,该集团再次使用该轮进行海上走私香烟活动,被告人蔡建忠等8人和27名浙江籍搬运工(均另案处理)先后在灌南县堆沟港镇境内登上了由被告人秦保堂驾驶的无船名、无船号、无船舶证书的“三无”船舶,等待出海接运走私香烟。该轮于次日15时许驶往开山岛方向约定接货海域,17时左右停泊在东经119度48分、北纬34度34分的预定海域。被告人蔡建忠与另一艘走私船联系,18时许,两艘走私船经互相确认后对接,被告人蔡建忠指挥其他被告人及27名搬运工将对方船上3400余箱走私“三五”牌香烟过驳到被告人秦保堂驾驶的船上。同日21时许,当该轮驶至灌河口附近时,被公安边防部门查获。经连云港海关核定此次走私香烟偷逃应缴税额为人民币25656013.03元。连云港中院这次严厉打击走私犯罪活动,有力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主体之间的平等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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