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法律案例 > 刑事案例 > 刑法案例 > 职工联名向检察机关举报国企巨贪-受贿、挪用公款

职工联名向检察机关举报国企巨贪-受贿、挪用公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15 11:15:32 人浏览

导读:

正文:因涉嫌受贿、挪用公款,大型国有企业——北京青云航空仪表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朱飞明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昨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此案之所

正文:
因涉嫌受贿、挪用公款,大型国有企业——北京青云航空仪表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朱飞明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昨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此案之所以浮出水面,缘于该公司众多干部、职工多年调查后的举报。

  检察机关指控朱飞明于1994年12月,伙同郝玉伟擅自将青云公司公款50万元人民币挪用给原办公室主任郝玉伟的丈夫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

  1999年1月至4月,朱飞明伙同原总经理助理、副总会计师、财务部经理刘小

言先后三次将青云公司公款共700万元挪用给原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一分理处主任赵宏,由赵宏转给一家个人经营的公司进行营利活动,该款至今没有退还。

  同时,检察机关还查明,朱飞明于1997年12月,非法收受某公司给予的一辆富康轿车。

  在昨天庭审现场,50余名青云公司职工到庭旁听。青云公司不少干部、职工几年前就对朱飞明等人的非法行为有所察觉,并向各级有关部门多次反映,其间,一些举报人还受到来历不明的威胁甚至打击报复。职工们经过几年艰苦细致的调查,掌握了大量事实及证据后,在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支持下,20余名职工于1999年3月联名向检察机关举报朱飞明等人的行为,一年后,朱飞明等人被逮捕。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