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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恶多端 家族团伙犯罪 被判死刑 “戴氏家族”连云港覆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11 14:10:06 人浏览

导读:

中国法院网11月27日电日前,连云港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处“戴氏家族”犯罪团伙成员戴志能等一批罪犯死刑;陈总部等9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曾一度疯狂结伙抢劫、盗窃作案,民愤极大的特大犯罪团伙“
中国法院网11月27日电 日前,连云港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处“戴氏家族”犯罪团伙成员戴志能等一批罪犯死刑;陈总部等9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曾一度疯狂结伙抢劫、盗窃作案,民愤极大的特大犯罪团伙“戴氏家族”的戴志能、戴志干、戴仁平、戴仁静被执行枪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云县农民戴志能(有盗窃前科),纠集其弟戴志干、戴志发、其子戴仁平、戴仁静及同乡杜运岭等人,从2000年3月至2001年5月间,多次在连云港市实施抢劫17起,致1人死亡、4人重伤、9人轻伤或轻微伤,且抢劫数额巨大,其中戴志能参与9起,戴志千参与11起,戴仁平、戴仁静各参与16起。
1997年7月至2001年5月间,“戴氏家族”又多次实施盗窃,其中,戴志能参与13起,戴仁平、戴仁静各参与16起,盗窃数额均特别巨大;戴志干参与6起,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作出上述判决。四罪犯均不服,分别提出上诉。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依法分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于2002年11月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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