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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后不思悔改 再次贩毒被判10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11 00:59:34 人浏览

导读:

被告人冯某因贩卖毒品被判刑,出狱不久后,又干起了老本行。12月4日,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对该起贩卖毒品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被告人冯某于2002
被告人冯某因贩卖毒品被判刑,出狱不久后,又干起了老本行。12月4日,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对该起贩卖毒品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被告人冯某于2002年11月7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蚌埠西市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在2008年2月至4月期间,先后6次在蚌埠市市区南岗四路附近,贩卖毒品给吸毒人员,共获毒资334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违反毒品管理法规,多次将毒品海洛因贩卖给吸毒人员,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且曾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依法应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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