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法律案例 > 刑事案例 > 刑法案例 > 组织541人偷渡 博士后蛇头被判无期

组织541人偷渡 博士后蛇头被判无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08 19:00:37 人浏览

导读:

组织541人偷渡、涉案总额约5000万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犯罪团伙的主谋、博士后李钟洵及其他6名被告人的终审裁定,今天由温州市中院送达被告。李钟洵因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

组织541人偷渡、涉案总额约5000万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犯罪团伙的主谋、博士后李钟洵及其他6名被告人的终审裁定,今天由温州市中院送达被告。李钟洵因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金文汉等6人分别被判处13年至两年不等有期徒刑。
  现年60岁的李钟洵出生于西安,拥有医学博士后学位。1986年开始旅居巴黎。1999年初,李钟洵与戴某在法国成立中法教育、社会、经济和文化交流中心(有限公司),组织中国学生到法国学习、参加夏(冬)令营。2000年7月,李钟洵和同案被告人周则楷经预谋后,组织21名学生,以到法国参加夏令营的名义骗取出入境证件,该批人员从上海出境后滞留西欧国家。后李钟洵等人向该批人员的家属收取每人约10万法郎的费用。之后,李钟洵、金文汉等7名被告人,利用这种“二次出境法”先后4次组织、运送他人偷渡,总人数达到541人,其中298人已经出境并滞留国外。该团伙收取的偷渡费高达620万法郎和3000余万元人民币。
相关文章:博士蛇头:我决不会让我的孩子去偷渡
来源:人民网-华东新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