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欠债纠结老乡抢劫打工店铺
导读:
【关键词】抢劫罪 共同犯罪 立功 有期徒刑
【案情简介】
2009年10月,深受债务困扰的陈小东起意盗窃其曾经工作的位于漕宝路的一家通讯店,并联系老乡谢红萍、陈从福一同参与。同年12月,谢红萍又找来另两位老乡吴亮勤、黄多生入伙。五人经商议,决定对该店实施抢劫。12月26日中午,吴亮勤在江西省石城县一汽车租赁服务部租借轿车一辆用于作案。同日下午,吴亮勤、黄多生轮流驾驶该辆轿车,并搭载陈小东、谢红萍、陈从福从石城县驶往本市,并于次日下午抵达通讯店附近查看地形。
12月31日凌晨2时许,五人再次来到通讯店,由陈小东用事先偷配的卷帘门钥匙打开店门,其余四人分别戴上头套、手套,手持刀具、电警棍等闯入店内,控制并捆绑在店内暂住的几名人员,当场劫得手机四部、现金3000元,并搬走店内的一只保险箱,随后驾车逃离上海。途中,五人将劫得的手机丢弃,并在320国道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境内撬开保险箱,在取走其中的4.8万余元现金后,将保险箱连同箱内价值11万余元的手机充值卡、游戏充值卡等物品丢弃。
今年1月11日,吴亮勤在江西省石城县被抓获后,协助公安机关将同案犯谢红萍、陈小东抓获。
【裁判要点】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小东、谢红萍、陈从福等五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事先预谋,结伙采用威胁及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6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系共同犯罪,应予处罚。被告人之一的吴亮勤具有立功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此外,鉴于五名被告人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部分赃物已被追回,均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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