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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青年咬住网络“色饵”入室抢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02 10:54:30 人浏览

导读:

中国法院网讯利用“小姐”在网络上的“勾引”,两个20岁刚出头的青年故意上钩,继而入室抢劫。9月15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李博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童弋峰有期徒刑7年,并
中国法院网讯 利用“小姐”在网络上的“勾引”,两个20岁刚出头的青年故意上钩,继而入室抢劫。9月15日,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李博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童弋峰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4月23日晚上,李博利用网络聊天,与周小姐卿卿我我,约好见面。在周小姐暂住处,李博受到了周小姐温存的礼遇。令周小姐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身边的这位郎君转眼变成了一头豺狼。次日凌晨,李博一改晚间的体贴,拔出腰间的水果刀对着周小姐乱挥,并用透明胶带捆绑住周小姐的手脚。当天,从周小姐那里劫得现金400元和古琴、mp3等物。在与门外望风接应的童弋峰碰头后,两人一起逃逸。
4月27日,李博故伎重演,通过网络聊天的约定,进入王小姐和张小姐的暂住处,并将其控制。第二天凌晨,李博通知童弋峰入室,从王、张处共劫得现金2000余元及小灵通手机、液晶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和铂金钻戒等财物。
法院确认李博和童弋峰结伙,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入户抢劫他人财物,已构成抢劫罪,且属于共同犯罪。李博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童弋峰系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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