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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入室抢劫杀害4人 凶犯一审被判死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29 08:30:53 人浏览

导读:

5月5日,备受社会关注的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华亭“3·13”入室抢劫,致4人死亡、1人重伤案开庭审理。莆田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当庭判处被告人林志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法院审
5月5日,备受社会关注的福建省莆田城厢区华亭“3·13”入室抢劫,致4人死亡、1人重伤案开庭审理。莆田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当庭判处被告人林志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初,林志勇因经济拮据,为寻找盗窃目标,到莆田市仙游县城关、枫亭镇,荔城区北高镇, 城厢区华亭镇等地踩点后,认为城厢区华亭镇湖头村被害人翁某家易于作案,即以租房办鞋厂为由,先后二次到翁家察看,并要了翁的手机号码,购买了一把尖刀及手机卡。

3月13日下午,林志勇携带尖刀、以洽谈租房及装修事宜为由来到翁某家。两人在洽谈时,趁翁某不备,林志勇掏出身上的尖刀要翁某交出钱财。翁某害怕呼喊并往房门口逃跑,林志勇即持尖刀朝翁某身上乱捅,致翁某当场倒地死亡。在二楼的翁某的妻子许某听到翁某的喊叫声,带孙女到4楼察看,林志勇将许某及孙女当场刺死。

正当林志勇寻找财物时,翁某的女婿林某带儿子回到家中。林某与林志勇随即发生搏斗,林志勇持尖刀朝林某及其儿子身上乱捅,致其儿子当场倒地死亡、林某倒地不能动弹。

林志勇抢劫现金及金银首饰等其他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4090元。3月15日凌晨,公安机关将林志勇抓获归案。

法庭宣判后,林志勇当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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