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吵架儿子帮忙将人砍伤 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导读:
现年54岁的窦某听说老父亲与人吵架,掂把菜刀赶去将他人砍伤。9月3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窦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4月29日下午,窦某的父亲因琐事同本村村民李某发生吵骂,窦永坡得知后,从家中拿出一把菜刀,赶到跟前将李某的头部砍伤。经法医鉴定,李某的伤情已构成轻伤,后双方经人调解,窦某赔偿窦某医疗等费用9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窦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窦某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且已对被害人进行了民事赔偿,确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遂作出上述判决。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故意伤害罪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的行为。这是我国常见的一种犯罪,下面小编将为大家介绍故意伤害罪如何量刑。根据《刑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那么,2018年故意伤害罪判几年?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