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稀老汉百货店猥亵强奸幼女
导读:
【关键词】强奸罪 猥亵儿童罪
【案情简介】
年近古稀的老汉利用幼女辨别是非能力较差的弱点,以“暖脚”为借口,采取给现金、食品等手段,先后多次对数名未满12岁的幼女进行猥亵、强奸。10月12日,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刘廷西有期徒刑12年,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
现年68岁的被告人刘廷西系旬阳县段家河镇刺沟村农民,在本村经营小百货商店。2008年9月的一天下午,该村刺沟小学四年级学生安雪(女,11岁)在放学回家途中到刘廷西的商店买方便面,刘即关上店门,采用诱哄的手段将其带到库房强奸。事后,刘给安雪现金40元。此后,刘以同样的手段多次对安雪实施强奸。
同月的一个晚上,刺沟小学五年级学生韩月(女,11岁)上学路过刘家商店,被刘拉进屋内强奸,事后,刘给韩月现金6元。
2009年3月的一天晚上,刘以让安雪、韩月、柳娜(女,11岁)给其“暖脚”为借口,先后将三人猥亵、强奸。次日晨,刘分别给付安雪、韩月、柳娜5至10元不等现金。
【裁判要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廷西对不满十二岁的幼女进行奸淫和猥亵,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被告人以“暖脚”为借口,采取给现金、食品等诱骗手段,先后多次对多名未满12岁的幼女进行猥亵、强奸,严重摧残儿童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危害后果极其严重,其行为应按照法律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宣判后,被告人刘廷西当庭表示服判。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一名19岁的男孩和一名13岁的初中女生通过QQ聊天相识,虽未曾谋面,二人却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男友刘某还专门辞掉江苏常州的工作赶到湖北宣恩县,陪同女友度过了十三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那么,猥亵儿童罪立案标准是
猥亵女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以性交以外的方法对不满14周岁的女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构成猥亵女童罪,根据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