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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他人加油卡 物流司机盗窃领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24 05:03:26 人浏览

导读:

杨某秘密窃取他人的加油卡,不仅自己使用还赠送给朋友使用,结果杨某以盗窃罪被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两个月。杨某是物流公司的一名司机,平日负责向汽车公司送货。2009年12月的一天,杨某
杨某秘密窃取他人的加油卡,不仅自己使用还赠送给朋友使用,结果杨某以盗窃罪被北京顺义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两个月。

杨某是物流公司的一名司机,平日负责向汽车公司送货。2009年12月的一天,杨某向汽车公司送货时,正巧碰到同时向该公司送货的王某,因工作往来,杨某很熟悉王某的送货流程并得知王某平时给车子加油所用的加油卡就放置在王某所开的解放车上,而卡的密码也在卡的背面写着。

于是杨某趁王某下车办理出门条之机,伸手就从王某的车内拿下加油卡,窃得该卡后杨某不仅自己使用而且还大方的给了自己的一个朋友使用。

王某发现丢失加油卡后立刻去了加油站挂失,2009年12月29日,当杨某的朋友再用该卡加油的时候,油站的人查明此卡被挂失后立刻报警,杨某后被查获。

经法院查明,杨某使用该卡消费了1150余元,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鉴于杨某积极退赔赃款故对其判出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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