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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酒后撒泼太嚣张 打完的哥打警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14 21:48:56 人浏览

导读:

酒后打的,5元车费却要强索15元发票。听闻没有机打票,乘车男子对出租车司机恶言相向并发生抓扯。一起喝酒的亲戚余某路过并加入殴打的哥,闻讯赶来的交巡警对其劝止,反被该男子挥拳卡脖致轻微伤。近日,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两男子拘役四个月。

  酒后打的,5元车费却要强索15元发票。听闻没有机打票,乘车男子对出租车司机恶言相向并发生抓扯。一起喝酒的亲戚余某路过并加入殴打的哥,闻讯赶来的交巡警对其劝止,反被该男子挥拳卡脖致轻微伤。近日,重庆垫江县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两男子拘役四个月。

  今年4月3日晚上,被告人朱某和余某及其家人吃完饭后到KTV唱歌,期间两人均喝了不少啤酒。由于酒量不好,朱某打的提前离开。当车到达目的地后,出租车司机谭某告知朱某车费为5元。朱某发现计价器上显示金额为14.9元,遂让谭某收15元车费并出具同等机打发票。谭某解释垫江乘出租只收5元,朱某拒绝,声称“必须收15块,并且给我机打票。”

  由于没有机打票,朱某开始大声辱骂谭某并扬言要进行投诉。不堪辱骂的谭某予以还嘴,酒精刺激下的朱某下车将谭某从驾驶室拉出,对其胸口蹬了一脚。两人开始扭打。同朱某一起吃饭的妹妹、妹夫路过见状,妹夫余某遂上前帮忙殴打谭某。

  见有人打架,过往行人纷纷掏出电话报警。交巡警大队接到报警后,值勤巡警何某与协警严某、胡某赶到现场即表明身份,并对双方进行劝解和制止。被告人余某、朱某因不愿前往交巡警平台解决纠纷,遂对协警严某实施殴打,并叫嚣“打的就是警察”。民警何某上前劝解,余某又朝其面部一拳,致使民警何某的右眼被打伤。后经法医鉴定,何某的人体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朱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二被告人有认罪、悔罪态度,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以两名被告人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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