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美掉了眼角膜上皮 消费者起诉美容院
导读:
周女士在法庭上称,自己在被告北京达尔曼化妆品有限公司的美容院购买了“美容护理卡”,支付了美容服务费14000元,约定好美容的项目,之后一直在被告处做美容护理。2007月7月24日,原告在被告处接受美容服务时,由于被告使用不合格的美容产品和美容师的操作失误,导致美容产品进入原告的眼睛,致使原告的眼部角膜上皮脱落。此后,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均被拒绝。因此,原告起诉至东城法院,要求被告退还美容服务费11495元,赔偿医药治疗费91.44元,合计11586.44元。
被告则辩称,自己是接前手美容店北京东方吉利公司做美容,是经朋友介绍与该美容院的房东接洽的,与北京东方吉利公司不认识也没有任何关系,由于北京东方吉利公司有许多持卡客户,这些客户来店后,被告为其做免费美容,目的是留住这些客户,周女士也是持卡客户,被告为其进行免费美容,同时向她介绍我们公司自己的项目。在美容中,周女士不听从美容师的提示,中途睁眼接听电话,才导致眼睛受伤,我们只同意赔偿医药费的30%,但美容卡的费用,因为被告并未收取,因此,不同意赔偿。
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法官将择日宣判。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生活中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并且交涉无效时,你会想到通过投诉来维权,但是又不清楚怎样才是正确的投诉方式,怎样投诉才会受理。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消费者维权投诉
湖州消费者郑小姐于2010年9月9日向吴兴区消保委投诉称:自己在湖州某美容院办了一张预付费美容卡,因自己患有皮肤此,在做了二次美容后,以医院证明不宜做美容下,与
随着我国经济下行压力的增大,单纯以出口和投资拉动经济是不可能持久的,所以我国推出了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经济升级方式,保护消费者是消费升级的重要保障。那么,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