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广告买手机被骗,消费者如何追回被骗钱款
导读:
南京的郑先生是《XXX报》的忠实读者,他习惯用午休的时间阅读报纸,报纸是他获取信息的主要来源。2007年1月,郑先生像往常一样吃完午饭,拿起当天的《XXX报》阅读新闻。读完最感兴趣的热点新闻后,随手一翻,一则大幅的手机广告吸引了他的注意,这则广告非常醒目,各种型号的名牌手机配上精美的图片占据大半版面,照片上的手机不但款式新颖,而且价钱低廉。正在找工作的郑先生不禁怦然心动,他早就想买一款手机,可是大商场里昂贵的价格让家境并不富裕的他望而却步。这样物美价廉的手机,真是可遇而不可求。虽然销售商远在广东,只能通过邮购方式购买,增加了交易的风险,于是一些朋友劝他谨慎行事,因为此前有过消费者邮购商品却被商家欺骗的例子。但是这样低廉的价格充满诱惑,郑先生考虑到《XXX报》是南京发行量较大的权威报纸,多年品牌值得信赖,发布在上面的广告,肯定没有问题。打定主意后,郑先生满怀希望地汇出700元钱,盼着早日收到手机。
转眼一个月过去了,汇款犹如石沉大海,按捺不住的郑先生拨通手机销售商的电话号码,销售商提出种种理由让他继续汇钱,在销售商的花言巧语和对手机的热切渴望下,信以为真的郑先生继续汇出两笔汇款。钱款汇出后,销售商还是没有动静,绝望的郑先生终于放弃对手机的渴望,只希望对方发货不成能够及时退款,但销售商却搪塞说,根据他们公司的规定,只有价值两千元以上的产品才可以退款,郑先生只购买了一千元的产品,不能对其退款,除非郑先生再汇一笔钱凑足两千,公司就可以对其退款,否则,郑先生只能继续等待公司处理。
焦急的郑先生来不及细想,又匆匆汇去两百多元,还打算找人借些钱补足两千元。在朋友和家人的再三提醒下,郑先生终于发现事情的进展有些不对头,决定不再汇钱,并且向销售商催要退款。销售商见郑先生再也不肯汇钱,索性换掉号码,不再与郑先生联系。
郑先生这时才如梦方醒,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销售商更换号码后,郑先生再也无法找到他们。不甘心的郑先生找到《XXX报》报社,要报社告知销售商的信息否则就由其赔偿手机款,报社辩称郑先生无权查阅报社广告发布信息,并坚称报社发布广告已经审查过销售商的资质,在对方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才予以发布,报社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责任。无可奈何的郑先生只得找消协投诉,当地消协请广东消协提供帮助,调查后才发现工商部门根本没有这家销售商的登记记录,对方完全是骗子。郑先生在朋友的提醒下,到当地公安部门报案,由于郑先生无法提供更多线索,案子成了无头公案。
虽然被骗金额不是很多,但对于郑先生贫穷的家境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郑先生既恨骗子的花言巧语,又恨自己的无知轻信。这一年多来,他想尽办法追讨手机款,一次次地去消协投诉、去公安局打听消息、去报社追究责任,然而不是公安部门、消协毫无消息,就是报社推卸责任。一年多过去了,郑先生知道追回钱款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消费者在报上看到虚假广告上当受骗,无法找到销售者,该如何维权?
律师建议 郑先生的钱款并非不可追回。此前郑先生维权屡遭碰壁,是因为郑先生没有选对合适的维权途径。销售者没有营业执照,不具有营销资格,因此郑先生与对方的纠纷不属于普通意义的消费者与厂商的纠纷,只属于民事纠纷。消协无法查到更多销售者的信息,也无法对郑先生提供有效帮助。对方发布虚假广告,有非法占有钱款的目的,已涉及诈骗罪的领域,但根据有关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才涉嫌构成犯罪。郑先生被骗数额较小,故公安机关不会以诈骗罪立案。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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