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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跳槽叔”,“职业碰瓷”2年换20份工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8 13:51:07 人浏览

导读:

(责任编辑:王小丹)

  最近,“跳槽叔”窦某因为“传奇”的经历获得了一个称号——“碰瓷式职业维权人”,也让劳动者诚信问题引发热议。这段“传奇”的经历就是他在两年多年的时间里先后换了近20份工作,期间窦某将15个公司告上了法庭,“罪名”都是违反劳动法用工规定,其中13次胜诉,光经济赔偿部分就拿到了6万元。到底发了什么事情?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跳槽叔”窦某怎么成为“碰瓷式职业维权人”?

  窦某起诉的理由大多数是公司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加班费,找借口玩失踪,主动要求公司不要买社保,通过劳动仲裁索或者向法院起诉索要补偿。

  而15个公司们则在庭上纷纷喊冤,说他们起初都主动提出和窦某签订劳动合同,但窦某不愿意,公司为了减少开支也就没有“硬签”,谁知道知留下了后患。不过,公司几乎都拿不出证据证明问题出在窦某身上。有的劳动者在履约中缺乏诚信,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失,继而以各种理由起诉,成为的“职场碰瓷人”。

   二、“职业碰瓷”行为在法律的认定

  “职场碰瓷”行为,就是某些求职者专钻企业的劳动管理漏洞,或隐瞒真相或布下陷阱,人为制造违法用工现象,为牟取不当得利而恶意索赔。该种行为的行为是滥用诉权、恶意诉讼,属于“职业碰瓷”。

  《关于进一步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诉权的若干意见》指出,要依法制止滥用诉权、恶意诉讼等行为。对于不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长期、反复提起大量诉讼,滋扰行政机关,扰乱诉讼秩序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立案。

  因此,对于窦某多次起诉,不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扰乱诉讼秩序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立案。近日,法院也认定窦某该种行为的行为是滥用诉权、恶意诉讼,属于“职业碰瓷”,驳回窦某的请求。

  三、劳动者在履约过程中缺乏诚信主要表现为几种常见形式:

  1、向用人单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骗取入职机会。这些个人信息主要有学历学位证书、体检报告、从业资格证书、工作履历等。

  2、利用从用人单位获取的商业信息牟取个人利益。

  3、为获取双倍工资借故拖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让他人代签书面劳动合同。

  4、劳动者向用人单位隐瞒信息,为配偶、子女在用人单位安排职位,甚至“吃空饷”。

  现在的劳动者专钻企业的劳动管理漏洞,或隐瞒真相或布下陷阱,人为制造违法用工现象,为牟取不当得利而恶意索赔,这种行为是不值得提倡和学习的。作为一名公民应该把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用在正确维权,而不应该像窦某那样滥用权力,恶意诉讼。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前来咨询。

(责任编辑:王小丹)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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