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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女国外进修后遭谩骂 诉请解除收养关系获支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19 05:47:57 人浏览

导读:

这个养女算是白养了养女上完大学又出国却与二老关系恶化父母诉解除关系获支持含辛茹苦把养女抚育成人,念大学,去新加坡,不料却遭养女骂,还被断绝一切来往,伤透了心的张老伯夫妇近日将养女诉至海淀法院,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记者昨日获悉,老两口的诉讼请求获得

  这个养女算是白养了

  养女上完大学又出国 却与二老关系恶化 父母诉解除关系获支持

  含辛茹苦把养女抚育成人,念大学,去新加坡,不料却遭养女骂,还被断绝一切来往,伤透了心的张老伯夫妇近日将养女诉至海淀法院,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记者昨日获悉,老两口的诉讼请求获得了法院支持。在庭后一些市民为老夫妇“不值”,“应该要求养女支付赡养费”,还有的甚至提出“应让养女返还抚养费”。

  作为原告的张老伯和王老太老夫妇称,1979年他们收养了张老伯弟弟的女儿小张,时年11岁,户口也由武汉迁入北京。养女小张在北京念了小学、中学、大学,后来去了新加坡。

  “在养女读书期间,我们夫妻二人付出了极大的心血,在生活上关心她,在学习上帮助她。可是没想到,在1990年养女走出大学校门后不久,她和我们的关系就恶化了,打电话骂我们,还说她没有赡养我们的义务!”老两口伤心地说,1993年到1995年养女甚至与他们断绝了一切来往,1996年开始和二人联系。但后来联系很少,甚至过年都不回来,也没有电话打来。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现在。

  老两口认为,养女这样对待含辛茹苦抚养她的养父母,给他们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我们的精神压力太大了。因此,我们请求法院判令解除我们与小张的收养关系。”

  经海淀法院合法传唤,老两口的养女小张却并没有到庭应诉。法院认为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视为其放弃了答辩和质证的权利,因此依法缺席判决,准许张老伯、王老太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双方尚未上诉。记者曾试图与老人养女联系采访,但也一直联系不上。

  庭后,法官王克鸽、胡光说,根据我国《收养法》第27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以及张老伯和王老太提交的证据,可以认定小张与二人关系恶化,且已经多年未在一起共同生活;小张成年后在对待张老伯、王老太问题上,存在不足之处,而且张老伯、王老太坚持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法院对此予以准许。

  对于有人提出的“养父母可否要求不孝养子返还抚育费”的问题,法官认为,提供养子女的读书费、生活费等抚育费用相当于“赠与”,包括大学读书的学费等都应该属“赠与”,按照相关规定,如果主张返还一般是不予支持的。除非有证据证明给18岁以上的成年养子女的一些费用是“借款”,否则将很难获得支持。

  如果老两口主张不解除收养关系,法官认为,“他们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赡养费纠纷诉讼,要求养子女支付赡养费。法院会根据原告是否确实有困难、被告是否确实有能力等,来判定赡养费的给付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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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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