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装修导致饮水污染 新生儿死亡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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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环境污染已成为人们生活中普遍关注的话题,空气、水源、噪音、食品饮料、生活百物、建筑装修……它不仅关乎人类的健康,也关乎人们文明生活的质量。
我国制定了诸多保护环境的法规,但目前所存在的问题是立法先行,执法滞后,诸多涉及百姓生活的环境问题并未引起有关部门和企业的高度重视。于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污染产品仍在一些地区销售,今天刊发的故事就是一例。———编辑手记
江苏一对新婚夫妇新房装修完毕搬进新居。一年后,妻子生出畸形儿。夫妻俩历经艰难曲折,查出由于装修公司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制作防水层,使用国家禁用的防水材料,导致自来水中含有甲苯、氯苯、二甲苯、乙苯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
夫妻二人将装修公司告上法庭,索赔精神损失费、新生儿死亡赔偿金。
新生儿出生几分钟死亡,是否可索取巨额死亡赔偿金?是否能按照成人标准赔偿?法院一、二审历时三年……
妻子生出畸形儿
今年32岁的杨霆在江苏常州市一家银行工作,31岁的妻子章洁在通信公司营业厅上班。
2004年1月16日,怀胎十月的章洁在常州市妇幼保健院产下一个多发性畸形婴儿。
医院在征得杨霆、章洁同意后中止抢救,婴儿出生不到2分钟便夭折。夫妇俩要求医院对婴儿进行尸检,病理诊断为:全身水肿,胸腹腔积液,符合成红细胞增多症病变等。
事发后,夫妻俩到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做血液检验。检验报告显示,两人血象存在问题。
“我俩身体一直很好,怎么突然出现血象改变、孕产新生儿畸形等异常情况?”他们为此坐卧不安,在常州和周围城市的医院检查但未查出原因。之后,两人来到上海医院就诊,专家检查后认为,章洁怀孕期间有过长期“苯”接触史。
饮用水发现苯物质
夫妻二人回到常州后把家里查了个底朝天,也没能找到苯中毒的原因。当初两人搬进新居后,时常闻到自来水中有一股异味,会不会自来水中含有苯?
2004年8月,他们从家中自来水管中采取水样送到常州市疾病控制中心检测,结果发现水中竟然含有甲苯、氯苯、二甲苯、乙苯、四氯乙烯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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