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法律案例 > 经济法案例 > 金融法案例 > 欧元存款不翼而飞 储户状告银行

欧元存款不翼而飞 储户状告银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30 02:09:40 人浏览

导读:

因认为自己的欧元存款被银行弄丢,78岁的王老先生将某银行告上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立即支付613.55欧元的存款,并赔偿损失人民币6000元。原告王老先生起诉称,2000年3月12日,原告在银行存入了1200德国马克(折合613.55欧元),存期6个月。后来,原告一直

因认为自己的欧元存款被银行弄丢,78岁的王老先生将某银行告上了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立即支付613.55欧元的存款,并赔偿损失人民币6000元。
原告王老先生起诉称,2000年3月12日,原告在银行存入了1200德国马克(折合613.55欧元),存期6个月。后来,原告一直没有支取。近日,王先生去取该笔存款时,银行称他们已经根据2001年8月国家出台的政策将马克换成欧元了,并告知该存款王先生已经于2005年5月28日取走了。王老先生提出置疑,称自己从来没有到银行办理过支取手续,该存款被何人支取?存款既然已经取走,为何他手中还有2000年3月12日的原始存单?经多次交涉,银行没有给出答复。王老先生认为,银行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利益,并给自己造成了经济损失,于是起诉到了法院。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