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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车辆期间的停车费用由谁承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8 08:33:25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当法院开庭之前,当事人是可以将自己想要保全的车辆或者财产进行申请,同时需要交纳保全费用的。那么保全车辆期间的停车费用由谁承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当法院开庭之前,当事人是可以将自己想要保全的车辆或者财产进行申请,同时需要交纳保全费用的。那么保全车辆期间的停车费用由谁承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保全车辆期间的停车费用由谁承担

  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车辆保全停车费由法院判决由当事人承担。

  什么是交通事故车辆保全

  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保全措施必须根据受害人的申请,而不能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解除后,可以申请提取车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的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解除后,可以申请提取车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的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保全车辆

  二、交通事故后如何保全车辆

  交警部门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大约扣车15~20天,一般在车辆检测报告出来后五个工作日内放车,伤者应在此时间内通过法院对肇事车辆保全。

  如果肇事车辆交强险、商业险俱全,肇事司机又不存在酗酒、逃逸或无证驾驶问题的,一般不用保全肇事车辆。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保全肇事车辆:

  (一)肇事机动车方不支付医药费;

  (二)肇事机动车方的保险金不足以赔偿当事人损失的。

  三、保全车辆能重复保全吗

  如果车辆已经被保全,仍然可以轮候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轮候查封与重复查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首先,从性质上看,前者属于不再查封主义的范畴,后者属于再查封主义的范畴。其次,从法律效力上看,重复查封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效查封,而轮候查封发生查封效力则附有条件。轮候查封是否及何时生效,取决于在先的查封。查封未经依法解除或自动消灭的,轮候查封就不生效;因查封财产经拍卖、变卖或抵债而使查封的效力消灭的,轮候查封也不能生效;查封依法解除或自动消灭之时,轮候查封始自动生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保全车辆期间的停车费用由谁承担的相关知识,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车辆保全停车费由法院判决由当事人承担。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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