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随母姓父亲拒绝付抚养费 法院立案强制执行
导读:
离婚后母亲让女儿跟了自己姓,父亲李先生因此拒绝给付孩子每月200元的抚养费。昨天记者获悉,母亲宋女士已经向密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李先生和宋女士2005年经过别人介绍相识并结婚,双方都是再婚,感情基础不好,加上因为家庭琐事经常发生矛盾,争吵不断,2007年密云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当时1岁的女儿归宋女士抚养,李先生每月支付200元的抚养费。但是最近两年,李先生称前妻不让自己看女儿,又将女儿改姓宋,因此拒绝支付抚养费。宋女士随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后,李先生仍然没有积极支付抚养费,经过法官多次催要才支付了1200元,宋女士说,女儿现在已经上幼儿园,需要交纳学费,自己因为照顾女儿又无法打工,只能请求前夫给钱。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执行中。(记者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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