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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男生杀死女友自称勇斗歹徒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01 01:15:00 人浏览

导读:

法院经审理认为,对被告人何某论罪本应处以极刑,鉴于其事后积极抢救死者,有悔罪表示,遂判处死缓。庭审现

法院经审理认为,对被告人何某论罪本应处以极刑,鉴于其事后积极抢救死者,有悔罪表示,遂判处死缓。

庭审现场。

今年4月9日下午3点,广东某师范学院大二男生何某坐在韶关曲江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韶关市中院日前判决他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恋情告急持刀留女友

 
 何某与温某自小同在曲江区的一所学校上学,高中一年级时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2006年7月,高中毕业后的温某在韶关市某电脑城参加了工作,何某则考入广东省某师范学院。习惯了在一起的两个人不得不分开两地,慢慢的,温某觉得何某总是试图干涉她的生活,心里有些不快,而且越来越反感了,考虑之后,她给何某打电话提出分手。

那天是2007年12月29日,第二天元旦放假的何某匆匆赶回了家,打电话给女友约好晚上见面。见面后,何某感觉到温某对他很冷漠。他对温某说:“我朋友的姐姐恋爱几年后就结婚了,现在他们很幸福,而我们恋爱四年了却要分手”,“四年的感情也算不了什么!”温某不经心的答道,眼看已经没办法挽回这段感情了,何某感到非常的伤心和气愤。他突然上前用左手从后捂住温某的嘴,右手握着刀向温某颈部连续刺割,嘴里却还连声说着“对不起,对不起”。温某双手本能地去夺刀,拉扯间,何某的手指被划伤。当温某挣扎到面向何某时,何某又向温某的胸部连刺数刀,温某喊了声“不要,救命”后就倒在了地上。

  生悔意求医挽救女友

看着倒在血泊中的女友,何某又是害怕又是后悔,想把温某送去医院救治,可是两次拦车都没有拦到,浑身是血的他徒步跑到附近的城区医院求助,说自己的女友遭遇匪徒被刺伤,随后协同医务人员将温某送到城区抢救,经医生诊断,温某已经死亡。院方随后报警,说育新路一女子被人用刀捅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曲江区刑警大队迅速到达城区医院及案发现场。

在医院里,何某告诉警方他是死者温某的“男友”,并绘声绘色的描述了事情发生的经过:“当晚,我走到城区育新路口时,听到有人喊‘救命',于是我就跑进巷子里,看见有两名男子正在抢劫一名女子,我便冲上去飞起一脚,将一名男子踢倒在地,然后,我转身又一拳打在另一男子的脸上,这名男子退到墙边,手中拿着匕首模样的刀向我挥来,我便抓住了匕首,该男子一拉,将我的拇指和食指划伤,我再飞起一脚踢在这名男子的腰上,两名男子见斗不过我,便向巷子深处逃去。两男子逃走后,我将躺在地上的人抱起一看,原来竟是自己的女友温某,我见女友颈部、胸部多处受伤,急忙将她送到医院抢救。” [page]

沿带血鞋印找到凶刀

曲江警方随即展开现场勘查,死者是因颈动脉被割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事件本身也疑点很多:自称死者“男友”的何某全身都是血迹,所叙述的与歹徒打斗的过程含混不清、前后矛盾,且接受询问期间,他一直不敢正视民警;死者的姐姐反映三天前妹妹已经与“男友”何某分手了;在“抢劫”现场,死者手袋内的手机、钱物分文未少;据当晚案发时段的视频监控录像反映,一男子在育新路口与一女子发生拉扯,后两人一起朝育新路内走去,两人的衣貌特征与何某和死者相符。

经现场勘查,进一步发现,现场带血迹鞋印,集中为何某的鞋印。在中心现场附近的一下水道水泥盖上,有一明显带血鞋印;民警拉起水泥盖口,发现了一把沾满血迹的折叠式水果刀。曲江警方认为,当晚始终在现场的何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当即将此案立为故意杀人案进行侦查。在审讯室换衣服的何某手脚一直不停颤抖,经过民警耐心教育,并层层戳穿他的谎言后,他终于如实供述了犯罪过程。

判决

手段残忍应予以严惩

积极抢救死者判死缓

记者昨天获悉,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经综合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的手段是残忍的,所造成的后果也是严重的,应予以严惩。对被告人何某论罪本应处以极刑,鉴于被告人何某是因感情纠纷产生矛盾而杀人,而被告人与被害人是多年的恋人,因恋爱不成而起杀人动机,但其在犯罪后,积极抢救死者,之后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示,对其判处死刑,可不必立即执行。据此,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造成的社会危害后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条款之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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