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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犯罪团伙覆灭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11 14:52:06 人浏览

导读:

新华社郑州4月12日电今日早上8时30分,随着审判长庄严的声音响起,郑州市中级法院审判史上涉案人员最多、作案次数最多的特大犯罪团伙案的公开审理正式开始。以王建华为首的66名犯罪嫌疑人,神情沮丧地蹲在地
新华社郑州4月12日电

今日早上8时30分,随着审判长庄严的声音响起,郑州市中级法院审判史上涉案人员最多、作案次数最多的特大犯罪团伙案的公开审理正式开始。
以王建华为首的66名犯罪嫌疑人,神情沮丧地蹲在地上听候法律的审判。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一个历时近10年、疯狂作案多达220余起、成员来自7个省30多个县市的犯罪团伙,在新密、郑州两地警方的重拳出击和各地警方的全力配合下,一眨眼就飞灰烟灭,走向了灭亡。
做贼心虚,狐狸露出了尾巴
1998年12月26日凌晨零时至2时许,新疆奎屯市的张宏伟伙同安徽省阜南县的刘龙刚(又名刘龙朝)、河南省邓州市的王同俊、程相海4人,在郑州矿区米村矿连续用大卡钳剪断门锁的方法盗窃常某小商店物品总价值735元左右、米村矿区服务公司桥上煤矿喻某、刘某住室物品总价值954元左右。
接到举报后,新密市公安局米村派出所高春明、师文峰等工作人员前去查实。当工作人员出示证件、亮明身份后,张宏伟、刘龙刚不但不配合调查,反而将高、师二人打伤。
1999年1月8日至11日,羁押在郑州市公安局矿区分局拘留所的刘龙刚伙同同室的刘存连、刘克亮三人密谋越狱未果。
一起数额并不巨大的普通盗窃案,嫌犯为何又拒捕又越狱,难道背后还有什么重大的不可告人的秘密?1999年4月5日,当郑州市郑州矿区检察院起诉科科长吕树伟拿到案卷时,多年的职业敏感性让他觉察到,这几名嫌犯一定涉及他案,绝非就一起普通的盗窃案那么简单。
他召集起诉科的全体干警研究案情后,一致认为这几名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与郑州矿区连续发生的电线被盗案作案手法极为相似,4名嫌犯又是分别来自不同省份的民工,各自结伙在本地盗窃的可能性比较大。
经过两天的紧张讯问,犯罪嫌疑人张宏伟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他供出一个涉案18人、作案20余起,以抢劫盗窃变压器、电缆、电线为主的犯罪团伙。
4月13日,郑州矿区检察院将此情况迅速通知郑州矿务局公安处和新密市公安局,发现该案正是新密市公安局正在侦查的一起团伙破坏电力设施恶性案件。
天网恢恢,66名嫌犯全落网
1999年6月16日,随着新密市公安局的深挖细查,犯罪嫌疑人王建华、叶新良、赵秀英、袁丙全、魏亮州等相继落网。公安人员发现,这个犯罪团伙远非想象的那么简单。
首犯王建华,又名郭伟,别名邱中华、王松伟,河南沈丘县人。别看他今年只有28岁,早在10年前就因涉嫌抢劫、故意杀人被沈丘县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在逃。
1992年5月25日夜,王建华伙同邢军民、王松灵、孙培平(均已判刑)预谋后,携带短杆长矛、匕首、火药枪、手电筒等作案工具,在沈丘县洪山乡大杨庄行政村西侧的南北土路上,将驾驶四轮拖拉机的彰城县东风乡的村民刘学同、于国清截住,从刘学同身上抢走12元现金及一包香烟后,王松灵、孙培平将拖拉机开走,王建华、邢军民持械看住刘、于二人,当于想站起来时,邢军民用长矛朝于的腹部扎去,致使于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1996年9月23日,王建华、袁丙全(本案第三被告,又名李如全,湖北省浠水县人,1999年3月18日因犯盗窃罪被新密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在新密市牛店乡王庄一煤矿干活时,魏亮州告知二人“同矿一民工有几千元钱,准备回家”,3人遂预谋抢劫该民工。王建华、袁丙全携带匕首、绳索等作案工具窜到新密市牛店镇李湾村杨国庆的租房处,喊门入室,王建华趁其不备,用绳索勒住杨国庆的脖子并倒背于身后,袁丙全用刀朝其脖子处猛刺一刀,致杨当场死亡,二人抢得现金90元后逃走。后魏亮州得知公安机关抓捕王、袁二人时,又主动向二人通风报信,致使二人外逃。
1997年1月20日凌晨2时许,王建华因对本班干活的芦金喜给自己发的工资少而怀恨在心,他先将安眠药放在饮料中让芦喝,后趁芦熟睡之机,用斧子朝芦的脖子处猛砍一刀,致芦死亡后抢走芦身上的现金1710元逃跑。
1998年5月的一天晚上,叶新良(本案第二被告,河南鹿邑县人)为了独吞其伙同毛庆平、王文奇盗窃的高压铝线,就安排被告人赵秀英将铝线盗走,赵秀英偷线时,被王文奇发现。王文奇怀疑叶新良做手脚,与叶新良发生口角。争执中,叶新良用赵秀英递过来的铁棒朝王文奇头部猛击数下,致王当场死亡。第二天,叶新良与赵秀英将王的尸体偷偷掩埋。
1999年8月7日,新密市公安局将涉嫌销赃和涉嫌收购赃物的犯罪嫌疑人朱国强、吴春明刑事拘留。至此,涉及本案的66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被抓获。
多行不义,今日公审怨气扬
长达81页的起诉书,历数了王建华等66名被告的222起罪行。检察机关指控,该团伙自1992年5月至1999年底,分别结伙持自制的火药枪、刀、长矛、棍棒等物在郑州矿区、新密、登封、荥阳等地大肆抢劫、盗窃、杀人、破坏电力设备。大到变压器、摩托车、电视机,小到剪刀、鸡蛋、面粉、香烟,他们贪婪到对任何东西都不放过,得手后迅速窝藏或销赃。遇到被害人抵抗便大打出手,甚至杀人灭口。他们有时连续作案,同一晚上盗完东家盗西家,抢罢对门抢邻居,作案手段特别凶残、恶劣。涉案中,故意杀人2起,抢劫、强奸35起,破坏电力设备89起,盗窃94起,妨害公务1起,组织越狱1起。
一件件滔天罪行历数不清,一桩桩血案凝聚着老百姓多少伤痛。今天,许多受害人家属来到开庭现场,当听到自己亲人的名字时,他们眼中饱含着泪水。办案人员说,如果将该团伙抢劫、盗窃来的赃物堆在一块,10辆卡车也拉不完。
从今天开始的10天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对这个残无人道、丧尽天良的特大犯罪团伙进行公开审理。这个犯罪团伙的覆灭,再次证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再狡猾凶残的罪犯也休想逃脱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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