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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品欺诈也可要求退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0 13:40:15 人浏览

导读:

超市的清仓处理品存在欺诈,可要求退货吗?商家以销售处理的商品为由概不退货否合法?法律快车小编提醒您,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是可以要求更换或者退货的。案情陈某在某超市看到清仓处理电脑,电脑...

  超市的清仓处理品存在欺诈,可要求退货吗?商家以销售处理的商品为由概不退货否合法?法律快车小编提醒您,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是可以要求更换或者退货的。

  案情

  陈某在某超市看到清仓处理电脑,电脑显示的配置为内存2G,硬盘512G。陈某当即购买了2台电脑,价格共计2250元。回家后,发现电脑内存只有512M,硬盘256G,与演示的电脑配置不符,消费者找到商家要求退货遭拒绝,理由是销售处理的商品概不退货。陈某为此投诉到工商所,最终,由商家负责退货,退还消费者2250元货款。

  分析

  本案中,商家借清理旧货之名,以低配置的电脑冒充高配置电脑出售,欺瞒消费者,消费者购买的电脑与商家介绍、演示的样品不一致,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更换或者退货。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消费者权益法》第55条的规定,消费者还可以要求经营者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产品质量法》第39条规定,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40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消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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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燕)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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