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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群说“实话”遭公司索赔46万?互联网群组是公开场所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9 17:10:55 人浏览

导读:

近日,一驾校教练在微信工作群中提醒学员有一份驾校协议不能签。本以为只是善意的提醒,却被公司状告赔偿经济和名誉损失46万?...

  近日,一驾校教练在微信工作群中提醒学员有一份驾校协议不能签。本以为只是善意的提醒,却被公司状告赔偿经济和名誉损失46万元。那么在互联网群组上是否属于公开场所呢?发言不当要负法律责任吗?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一、工作群说“实话”遭公司索赔46万

  大连一驾校教练为了方便和学员联络,组建了一个微信群。今年3月有学员说没时间练车,问是否可以退费。考虑到该学员只学了两次车,教练认为应当退费,于是请示了领导,领导同意后教练便在该微信群中发信息:“驾校有份协议不能签,上面写的‘个人原因’,但这是驾校重组原因,要全额退款。”

  教练的提醒引发了三百多名学员要求退费,最后公司起诉教练要求解除经营合作合同并赔偿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共计46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教练并没有煽动性言论,也没有发布不实言论,造成驾校损失无证据支持,学员退费属于自身原因,对驾校的赔偿诉求不支持。

  二、互联网群组是否属于公开场所

  员工发布不实言论造成恶劣影响,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情节较轻的则不应重罚或辞退。很多企业员工都认为微信群属于私下社交工具,是非公开场所,可以自由发表言论。那么互联网群组属于是公开场所吗?在互联网公开场所发表不实言论是否要负法律责任?

  根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管理群组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

  根据上述法律可以了解,互联网群组属于是一定范围内人员交流的非公开场所,但是建立者和管理者可以对发表不当言论的人进行一定的处罚,规范网络行为和信息。而工作群中拥有管理权的自然是企业,员工如果在互联网群组发表的不当言论造成企业损失是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本着谁建群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对工作群组的管理权,可以要求员工诚实守信,也要保证员工正当发言。而上述事件中的教练在工作群中发表的言论属实且不具有煽动性,属于正当发言,后续损失也是属于学员自身意志,所以该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在保证言论自由的同时也需要管理那些具有煽动性、情况不属实的不当言论。以上是小编整理的互联网群组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各位读者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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