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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帮忙接亲撞伤路边放牛人 新郎官被判担责20%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06 16:06:10 人浏览

导读:

9月21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在接亲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纠纷案件,一审判令原告李钧的经济损失由被告新郎官李明赔偿7816元,其余损失由司机李福龙和原告李钧承担。李明在2006年12月14日举行婚礼,按风俗邀请同村同姓村民帮忙,李福龙应李明的请求,和另一

9月21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在接亲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纠纷案件,一审判令原告李钧的经济损失由被告新郎官李明赔偿7816元,其余损失由司机李福龙和原告李钧承担。
李明在2006年12月14日举行婚礼,按风俗邀请同村同姓村民帮忙,李福龙应李明的请求,和另一司机各自驾驶农用车为李明迎接新娘,李明承诺支付车辆油钱。

当日下午约5时,李福龙在公路上行驶时,为绕过右行车道上的牛群便驶向左边,不料撞到了放牛老汉李钧。李福龙与他人将李钧送往医院抢救治疗。经鉴定,李钧所受伤的两处均为九级伤残。李钧要求李福龙全部赔偿未果,于今年7月将李福龙、李明诉至法院,要求俩人赔偿其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9081元。

法院认为,李福龙为李明接亲系无偿提供劳务,双方系义务帮工的法律关系。李福龙在从事接亲的帮工活动中存在重大过失,才发生交通事故,以致伤人致残,被帮工人李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鉴于李福龙的过错,法院酌情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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