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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与房山区人民法院共建合作签字仪式成功举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7 01:45:16 人浏览

导读:

6月29日下午2:00,北京大学法学院与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建立合作机制签约仪式在房山区人民法院举行。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党委书记、副院长潘剑锋,党委副书记朴文丹以及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房山区法院副院长(挂职)凌斌出席了签约仪式。房山区人民法院党组

  6月29日下午2:00,北京大学法学院与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建立合作机制签约仪式在房山区人民法院举行。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党委书记、副院长潘剑锋,党委副书记朴文丹以及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房山区法院副院长(挂职)凌斌出席了签约仪式。房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慧永,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仲侠、王军武、佟淑、廖春迎出席了仪式。仪式由副院长张仲侠主持。

  首先,副院长佟淑向法学院一行人员介绍了房山区人民法院的基本情况,并重点对人才培养状况进行说明。房山区人民法院建立了3258人才培养模式、青年干警成长模式,采取“下基层、走一线、多厅室交流锻炼”的三步走方式,强调以人为本,把人的成长发展放在法院工作的突出位置。

  随后,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潘剑锋介绍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招收、办学理念、课程设置等基本情况。潘剑锋副院长特别强调了实践性课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表达了法学院愿与房山区人民法院合作的强烈意愿。

  副院长张仲侠宣读协议内容之后,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与房山区人民法院院长蔡慧永分别代表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山区人民法院在共建合作协议书上签字并互赠礼物。最后,蔡慧永院长与张守文院长分别发表讲话,双方强调了此次共建的重要性,并表达了未来进一步合作的信心。

  签字仪式前,张守文院长一行五人还参观了房山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接待室、安全管理信息中心,了解为提高公民诉讼能力而设立的值班法官、为保护原被告简化诉讼程序而施用的诉前调解程序,聆听了法院讲解员讲述司法为民、爱民、便民的故事,真切地感受到房山区人民法院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办事宗旨和科技惠民、服务大局促发展的理念。仪式结束后,张守文院长一行与在房山区人民法院工作的北大法学院毕业生刘书涵进行了交流。此次与房山区人民法院签订共建合作协议,是北大法学院积极响应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计划号召、深化教学改革、完善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学界和实务界之间的交流互动,实现互利共赢,对构建我院司法实务研究及人才培养的广阔平台、推动我国司法实践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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