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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销借壳“电子商务”骗钱3.1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6 04:24:40 人浏览

导读:

网络传销借壳“电子商务”骗钱3.1亿打着网上理财的旗号,实际却鼓动人们加入网络传销,辽宁人赵伟联合“志同道合”的何小昌等人,以推广点击网络广告为幌子、发展会员提成和点击广告有奖为诱饵,吸引参

  网络传销借壳“电子商务”骗钱3.1亿

  打着网上理财的旗号,实际却鼓动人们加入网络传销,辽宁人赵伟联合“志同道合”的何小昌等人,以推广点击网络广告为幌子、发展会员提成和点击广告有奖为诱饵,吸引参加者交纳会员费成为网站注册会员,从而骗取高额会员费,短短一年多时间里竟收取会员费3.1亿元

  法治周末记者 赵文明 阮占江 法治周末通讯员 吴林芳

  总部设在广东省深圳市,网络服务器设在美国,打着澳洲AD网络媒体广告公司招牌,利用网络从事传销活动,涉案资金高达3.1亿元。

  今年9月26日,湖南省常德市公安局宣布,经过缜密侦查,该局成功破获了一起新型特大网络传销案。

  新型网络传销很隐秘

  这起新型特大网络传销案被揭开黑幕,源于一年前的一次报案。

  2009年11月8日12时15分,几名中年妇女急匆匆来到常德市安乡县公安局深柳派出所报案,称一个叫陈久英的湖南省桃源县人到安乡县宣传网上理财,但她们每人交了几万元后,陈久英就消失了,怀疑她是个骗子。

  接到报案后,几经周折,深柳派出所民警终于从一间挤满了上百人的课堂上,找到了打着澳洲AD网络媒体广告公司招牌讲课的“理财专家”陈久英,并将她带回派出所。

  情况层层上报至常德市公安局。常德市公安局初步判断,这是一起借助电子商务形式实施的新型网络传销犯罪案件,并迅速组成专案组立案侦查。

  经初步侦查得知,陈久英长期从事传销活动,多次被公安、工商机关查处过。就在此次被查获时,乘民警不注意,她已经迅速向上线通风报信。很快,其上线人员变更了一切通讯联系方式,网站也迅即更改了密码,民警无法进入网络。

  在随后的审讯中,见民警没有过硬的证据,她拒不交代。

  专案组决定“放长线钓大鱼”,允许陈久英取保候审。

  重获“自由”的陈久英迫不及待地与上线联络报“平安”,并积极联络会员。

  循着陈久英留下的线索,虽经波折,民警却很快查明,重庆人徐晓东、任良勇就是陈久英的上线。但经重庆警方调查,这两人长期在外从事传销活动,家人也一直与他们没有联系。专案组企图借徐、任两人顺藤摸瓜找到传销组织窝点的设想成了泡影。

  随后,专案组查询了陈久英的银行卡信息,发现她的银行卡与在深圳开户的6个银行卡有频繁的资金往来记录。专案组赶赴深圳调查,发现这些银行卡都是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资料办理的。通过仔细研究这些账户的流水清单,专案组终于发现了其中的“奥秘”。

  这些银行卡内的资金往来都有一定的规律:卡上的每笔存款额都是“490”的倍数,而且往外地转账的每笔钱都带有小数。民警判断:这6个账户应该是传销组织收取会费和返还奖金的账户,传销组织的秘密账户在深圳。

  专案组认为:只要查到其资金去向,就可以查到传销团伙的总部了。然而,该传销团伙在陈久英被抓后就停止了这些账户的使用。

  线索再次中断。

  “金字塔”由会员垒砌

  专案组决定从该传销组织的网络后台数据入手展开侦查,发现该传销网站的服务器设在美国。经反复试验、摸索之后,专案组突破了该网站,取得了网站数据资料。随后,专案组将截取到的数据在专网上搭建模拟平台,绘出了该网站组织会员系谱图。

  通过搭建模拟平台,专案组还有一个发现:按网站规则,会员每天都要点击网站广告,并以此作为返还奖金的依据;但有一个编号为999999的会员却不仅没有广告点击记录,且有超级权限,能在网站上发布公告、信息,解答其他会员疑问。

  专案组分析,此人应是网站管理人员。

  经过一个多月的观察,专案组从该管理员偶尔使用的有线上网账号,追踪至广州市某学院学生宿舍。在该校保卫处的配合下,摸清了该人的真实身份。

  与此同时,专案组发现,该管理人员与一个尾数为1311的电话联系十分密切。而陈久英的电话本中也有一个尾数为1311的电话号码,被称为“龙总”。有意思的是,传销网站超级密码尾数也为1311。

  专案组推定,电话号码尾数为1311的“龙总”,应是该传销组织的高层人员。

  在深圳市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专案组确认该电话持有人名叫李意华,人称龙哥、阿龙。经确认,李意华就是该传销组织的头目,实际上,李意华也仅是化名,其真名叫赵伟,辽宁人。

  2010年2月7日,该传销组织1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捕归案。

  原来,早在2007年4月,赵伟在传销组织“深圳Q金时尚广告公司”任副总经理时,就结识了参加传销活动的北京某财经大学毕业生何小昌,并深为其财务管理能力所折服,大有相见恨晚之意。

  2007年8月,该传销组织被深圳市公安局查获,主要骨干成员均被判刑,赵伟、何小昌侥幸脱逃,后被公安部列为网上追逃的在逃犯罪嫌疑人。

  2008年9月,化名李意华的赵伟通过网络联系上何小昌,邀请他到深圳共创“大业”。为了让何小昌活动方便,赵伟盗用他人身份信息为其办理了身份证、银行卡、护照、驾照,帮他化名李春辉,还给他买了一辆价值40多万元的宝马轿车,许诺赚钱后按20%给何小昌分红。

  2008年下半年,赵伟与何小昌策划:建立网站,以推广点击网络广告为幌子、发展会员提成和点击广告有奖金为诱饵,吸引参加者交纳会员费成为网站注册会员,从而骗取高额会员费。而后,赵伟、何小昌邀请有技术专长的犯罪嫌疑人陈立、徐锋亮、马杰辉、邓湛平等人设计了网站游戏规则,确定了网站的基本运作模式。

  由于该网站传销提成多,“信誉好”,宣传猛,在极短时间内注册会员人数快速增长。根据该网站后台数据库记录,自2008年9月14日至2010年2月7日,共有注册会员3万多人,网站共收取注册会员费高达3.1亿元,扣除返给会员的奖金,网站盈利达6000多万元。

  2010年3月8日,赵伟及何小昌等11名传销组织人员因涉嫌领导、组织传销活动罪被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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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案启示

  网络传销很隐秘很“诱人”

  近年来,随着政府打击力度的加大,媒体的不断口诛笔伐,传统传销模式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大为缩小。然而,随着网络的普及,以互联网为媒介的网络传销却异军突起。

  常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赵勇向《法治周末》记者披露了当前网络传销的几个显著特点。

  更加隐蔽。传销活动都在网上进行,大部分“主谋”躲在网络背后操控,服务器设在国外,且不断变换地点,通过银行转账收钱。发展会员也是在网络上进行,会员的用户名都是假信息,有各自的登录密码。其危害性更大。

  欺骗性更大。网络传销披着合法企业的外衣或打着“资本运作”或“政府融资”等名义,利用互联网,以电子商务、招商、创业为幌子,遮盖其发展下线非法获利的本质。而且,网络传销入门费用通常较低,更易诱发参与者“一夜暴富”的发财心理。

  网络传销拥有巨大的“客户资源”。当前就业形势严峻,网络传销宣扬的“低成本快速致富”在大多数网民,特别是刚跨出校园的学生当中有着巨大的诱惑力,因而,要特别提高警惕。

  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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