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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日研修擅自脱岗出走 两名担保老师摊上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5 21:36:33 人浏览

导读:

近日,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赴日研修生擅自脱岗下落不明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法院最终判决该研修生的两名担保老师各赔偿劳务输出公司10万元。2006年6月28日,柳某与安阳一家劳务输出公司签
近日,河南省安阳龙安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赴日研修生擅自脱岗下落不明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法院最终判决该研修生的两名担保老师各赔偿劳务输出公司10万元。

 2006年6月28日,柳某与安阳一家劳务输出公司签订了赴日研修合同,柳某的老师张某、王某出于对柳某的信赖,与劳务公司签订担保书,承诺柳某在日本研修期间如果出现擅自脱岗等违约事件,自愿分别向劳务公司支付10万元赔偿金。事后,柳某被劳务公司派遣到日本研修。2007年11月,柳某擅自脱岗,日本官方多次出动警力搜寻,但柳某至今仍然下落不明。为此,劳务公司将张某、王某起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柳某在日本研修期间擅自脱岗出走,属于严重违约行为,其担保人张某、王某应向劳务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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