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日研修擅自脱岗出走 两名担保老师摊上责任
导读:
2006年6月28日,柳某与安阳一家劳务输出公司签订了赴日研修合同,柳某的老师张某、王某出于对柳某的信赖,与劳务公司签订担保书,承诺柳某在日本研修期间如果出现擅自脱岗等违约事件,自愿分别向劳务公司支付10万元赔偿金。事后,柳某被劳务公司派遣到日本研修。2007年11月,柳某擅自脱岗,日本官方多次出动警力搜寻,但柳某至今仍然下落不明。为此,劳务公司将张某、王某起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柳某在日本研修期间擅自脱岗出走,属于严重违约行为,其担保人张某、王某应向劳务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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