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的幸福》非法传播引发著作权纠纷
导读:
【关键词】著作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案情简介】
原告诉称,2010年3、4月,原告发现己方拥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42集电视连续剧《老大的幸福》未经授权在被告所经营的网站(http://funshion.com)播出。42集电视连续剧《老大的幸福》由知名演员范伟领衔主演,2010年3月在中央电视台独家首播,原告拥有该剧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该剧无论在电视荧屏还是在互联网络,都享有很高的收视,享有良好的口碑。原告为此支出了人民币160万元购买该剧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原告诉求】
原告认为,由于被告未经授权擅自在网络上播出该剧,严重冲了该剧在互联网领域的收视以及原告对该剧互联网版权的分销,严重影响到原告的经济收益,影响到原告与商业伙伴的合作信誉,给该剧的权利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立即停止涉案作品在该公司运营的网站上播放,并支付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10.8万元。
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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