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文出版社与北京东方友人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知英识语图书有限公司、北京世界知识书店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导读: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04)朝民初字第8290号
原告华文出版社,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135号。
法定代表人吴修书,该出版社社长。
委托代理人孙建红,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胡晓波,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东方友人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6号中电信息大厦1209房。
法定代表人季江宁,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孙威,男,汉族,1969年9月2日出生,该公司经理,住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东9楼1单元14号。
委托代理人梁人华,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市知英识语图书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北里16楼276号。
法定代表人李学琴,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斌,北京市嘉律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世界知识书店,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干面胡同51号。
法定代表人章少红,该书店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斌,北京市嘉律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华文出版社诉北京东方友人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知英识语图书有限公司、北京世界知识书店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中,华文出版社于2004年6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华文出版社以证据不足为由自愿申请撤诉,理由正当,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华文出版社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10元,由华文出版社负担205元(已交纳)。
审 判 长 李有光
代理审判员 谢甄珂
代理审判员 党淑平
二OO四年六月四日
书 记 员 刘德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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