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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CI公司与宁波B公司专利纠纷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7-04 16:34:43 人浏览

导读:

案件简述:诺盛律师任CI公司的代理人案情摘要:CI公司自行设计了一种包装机械设备,并就其中的核心技术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之后,B公司在其生产的同类产品上使用了该技术,并冒用了CI公司的专利号。CI
诺盛律师任CI公司的代理人案情摘要:CI公司自行设计了一种包装机械设备,并就其中的核心技术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之后,B公司在其生产的同类产品上使用了该技术,并冒用了CI公司的专利号。CI公司获悉后,即委托律师进行调查及处理相关事宜。律师经调查得知:B公司是一家老牌企业,其甚至在国内许多边远地区拥有众多的销售网点,而CI公司则是一家小企业,销售区域狭小。

诺盛律师任CI公司的代理人 案情摘要:

CI公司自行设计了一种包装机械设备,并就其中的核心技术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之后,B公司在其生产的同类产品上使用了该技术,并冒用了CI公司的专利号。CI公司获悉后,即委托律师进行调查及处理相关事宜。律师经调查得知:B公司是一家老牌企业,其甚至在国内许多边远地区拥有众多的销售网点,而CI公司则是一家小企业,销售区域狭小。

代理要旨:作为CI公司的代理人,我们先是以确凿证据迫使B公司深刻认识到其侵权的法律后果,并在此基础上促成化敌为友的双赢结局。

案件结果:

经过我们的努力,CI公司与B公司最终变成了合作伙伴。

律师思考:

法律服务的终极目标是使客户的根本利益得到保障,而并非争一时一事之输赢。因此,在是非辨明的基础上以非讼的方式化解纠纷不失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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