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法律案例 > 知识产权案例 > 商标法案例 > 申请商标自称“信誉品牌”被驳回[民法案例]

申请商标自称“信誉品牌”被驳回[民法案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29 17:47:49 人浏览

导读:

美读者文摘协会告商评委因为“读者文摘信誉品牌TRUSTEDBRAND”的商标注册申请被拒,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近日又被美国读者文摘协会告上法庭。记者今天获悉,此案已被北

  美读者文摘协会告商评委

  因为“读者文摘信誉品牌TRUSTED BRAND”的商标注册申请被拒,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近日又被美国读者文摘协会告上法庭。记者今天获悉,此案已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而双方主要的争议焦点在于对申请商标中“信誉品牌”及其译文“TRUSTED BRAND”的理解。

  美国读者文摘协会是美国纽约的一家公司,2005年9月14日,该协会向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读者文摘信誉品牌TRUSTED BRAND”商标,被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商评委认为,申请注册的商标中,中文“信誉品牌”及对应译文“TRUSTED BRAND”都是申请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而将它们用作商标,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的品质产生误认,构成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的情形,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但是,读者文摘协会对此却不认同,该协会认为申请商标的主体部分为“读者文摘”,商评委对商标显著部分的认定有误。申请商标的本意是:由“读者文摘”主办的“消费者投票”选择“信誉品牌”活动,“信誉品牌”和“消费者投票”属于商标标识的描述部分,不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情形。

  据此,读者文摘协会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商评委作出的商标驳回复审决定,判令商评委重新作出决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