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虎360起诉瑞星案宣判 瑞星道歉10天赔20万
导读: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公开宣判奇虎360起诉瑞星公司“捏造事实,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攻击奇虎360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一案。法院认定,瑞星公司从事了侵犯奇虎360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法院判定瑞星公司立即停止针对奇虎360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相关媒体上连续10天发表道歉声明,并赔偿奇虎360公司20万元。
2010年2月2日,瑞星利用其运营的官方网站广泛传播“360给用户装‘后门’”,称360安全卫士在安装进用户电脑时,会私下开设“后门”,而此“后门”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奇虎360公司认为,瑞星的诽谤性言论,给360安全产品的良好商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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